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九日电 (记者 孙宇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十一次会议二十九日上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确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自二00八年三月一日起由一千六百元提高到二千元人民币。